一、關于釋放后監視居住是什么意思
釋放后監視居住的意思是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二、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離開指定的住所,并對其行動加以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通常適用于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證金的犯罪嫌疑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章的相關規定,監視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三、監視居住的適用條件
根據新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檢察院為了保證偵查、起訴工作的順利進行,責令犯罪嫌疑人不得離開指定區域,并對其活動進行監視的一種強制措施。具體可以對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
依新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p>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是否采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法院或檢察院決定。
釋放后監視居住這一法律問題,其涉及到犯罪人員釋放之后的人身自由以及行為能力是否得到限制。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監視居住的,其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但是我們應該明白的是監視居住其最基本的出發點在于有利于案件的進行。
監視居住期滿后怎么處理
監視居住后還會逮捕嗎
違反監視居住規定有什么后果?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安置房互換協議有效嗎
2020-12-202020年超期羈押造成的原因是什么
2021-02-22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流程是什么
2021-01-20行政拘留怎么撤銷案底
2020-11-17涉外婚姻證書認證程序是什么
2020-12-13侵犯著作權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2021-02-20家庭暴力的法律對策
2021-01-24職務違法一般怎么處理
2020-11-20涉及房產確權的離婚案件訴訟費用法律有沒有統一的標準
2021-01-16意外事故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0-12-29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1-06人身保險合同的訂立
2021-03-10妻子代簽的名這份人身保險合同有效嗎
2021-01-15什么是旅行社責任險條款
2021-02-13被車撞傷后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是否應賠償意外責任險
2021-02-26快速理賠定損書范本是怎樣的
2020-11-21保險代理人的類別可以分為哪幾種
2021-03-01保險法爭議是指哪方面
2021-02-14機動車拒賠第三責任險可行嗎
2020-12-03洗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賠可行嗎
2021-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