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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夠確認職工遭受工傷的話,那么在經過了傷殘鑒定,也就是工傷鑒定之后,根據實際造成傷殘的程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或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作出相應的賠償。那么,此時工傷賠償金額該如何計算呢?律霸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工傷賠償金額如何計算
1、醫療待遇:報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當地的標準支付,需要護理,單位沒出人護理的,單位需按當地標準支付護理費。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療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最多延長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3、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你可以問當地勞動部門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確定的護理等級的百分比。
4、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3500X25=87500元;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85%:3500X80%=2975元。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每月支付的傷殘津貼是要定期調整的。
二、工傷賠償糾紛如何解決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可以雙方私下簽訂和解協議,此協議視為民事合同,雙方有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若雙方經勞動仲裁委會調解簽訂調解協議,這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則可直接申請書法院強制執行。
首先區分是工傷糾紛還是雇傭損害賠償案件。兩者的賠償程序和標準有較大的區別,導致的賠償金額也有差距。屬于勞動糾紛應先申請工傷認定,再依法申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就鑒定結論要求賠償,協商不成的提起勞動仲裁。(要有勞動關系證明才可以按照工傷處理)工傷的賠償依據是本人工資和社平工資,起訴的被告是單位。
而屬于臨時性的勞務、雇傭行為,由雇主承擔一定賠償責任,協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訴要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
處理工傷事故并不是那么簡單的事情,此時首先要進行工傷認定和工傷鑒定,確定屬于工傷范疇,并且知道了實際的傷害程度是怎樣的,那么才能據此要求相關的單位作出工傷賠償。而在計算工傷賠償金額的時候,就要考慮實際情況了。情況不同,最后能夠獲得的工傷賠償金額也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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