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視居住延長可以嗎
監視居住是不變期限,不可以延期。法律明確規定期限是六個月。
(監視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而六個月后是只可以轉取保候審或者(證據充分)可以拘留、報檢察機關批捕,證據不足解除強制措施.
二、監視居住是由誰決定的
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決定監視居住,應當向其本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監視居住決定書上簽名。人民法院決定對被告人監視居住,應當在宣布后立即將監視居住決定書、監視居住執行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將監視居住執行通知書送達公安機關執行,并告知公安機關在執行期間擬批準犯罪嫌疑人離開住處、居所或者會見其他人員的,批準前應征得人民檢察院同意。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規定,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應當制作《呈請監視居住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監視居住決定書》。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時應當將《監視居住決定書》向犯罪嫌疑人宣讀,并由其簽名(蓋章)、捺指印,并及時通知負責執行的派出所。《監視居住決定書》是對犯罪嫌疑人監視居住的法律依據,辦案部門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時必須持有該文書。公安機關將監視居住的決定通知負責執行的派出所時,應當使用《監視居住委托書》。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監視居住期間,公安機關根據案情需要,可以暫扣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證件、機動車(船)駕駛證件。這主要是考慮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當其離開往處或者居所時,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對犯罪嫌疑人執行監視居住的機關暫扣被監視居住人的身份證件、機動車(船)駕駛證件,可以對被監視居住人進行必要的限制,有利于對其實施有效的監督和管理,促使他遵守有關規定。
公安機關決定監視居住的,由犯罪嫌疑人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執行。監視居住的執行機關是犯罪嫌疑人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這主要是從派出所的性質及有利于辦案的角度考慮的。但是,由于公安機關辦理的刑事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的犯罪嫌疑人涉及到經濟領域的犯罪案件以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這部分犯罪嫌疑人的地位比較敏感,對其監視居住后,公安機關辦案部門還應當積極協助派出所執行,這對查清全案、依法做出處理決定將更為有利。
法律中對監視居住的期限有明確的規定,此時最長是不能超過6個月的。而其中情況特殊的話,往往會對嫌疑人、被告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當然,在監視居住期限屆滿之后,是不允許延期的,這個時候只能解除監視居住或者變更監視居住。如果有延期的行為,則就會構成違法。
可以在監視居住期間會見律師嗎?
監視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監視居住后還會逮捕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三級醫療事故判定標準
2020-12-27交通事故死亡索賠訴訟要什么時候起訴
2021-01-14租房合同復印件有效嗎
2021-03-11離婚協議的內容有哪些?離婚協議怎么寫
2021-01-31農村家庭贍養協議怎樣寫
2020-11-08承租人變更有訴訟時效嗎
2021-01-02存單質押貸款辦理手續和具體流程
2020-12-23繼承房屋產權過戶步驟是什么
2021-02-10交通事故如何快速理賠
2021-03-15疫情期間房屋過戶可以延期嗎
2020-11-27房屋中介收費要求有哪些
2021-01-08眾籌房和集資房有什么區別
2021-02-10服務外包和勞務派遣的意思一樣嗎
2020-12-15離職前幾年的勞動爭議都可以申請嗎
2021-01-07人壽保險的理賠和糾紛解決
2020-11-17人壽保險應該如何理賠,壽險理賠需要的材料是哪些
2021-02-01酒后駕車保險公司需要理賠嗎
2021-03-11產品責任保險條款(中英文)
2020-12-18推薦最佳車險方案
2021-03-01人身保險合同保險利益有怎樣的特征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