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如今很多即將畢業的大學生都會在畢業前到企業進行實習,以此積累工作經驗。那么,要是實習學生在工作期間發生了工傷,該如何對其進行賠償呢?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文章,馬上就來為您介紹。
首先,公司與實習生之間并無身份隸屬關系。學生實習期間,雖身處實習單位,但目的是把課堂所學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增強實際運用能力,屬課堂教學的延伸,其身份仍然是學生,仍為學校所管理,是在執行學校的安排。公司僅僅是根據學校要求,提供實習場所、環境、條件。
其次,實習生不應屬于勞動者。通過勞動合同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中并不包括實習生。甚至其第12條已明確指出:“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
實習學生不具備工傷保險賠償的主體資格,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為《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即只有屬于工傷事故的范圍的職工,才能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處理。而學生不是勞動者,與實習單位之間也就沒有建立勞動關系,自然不成為職工。
值得一提的是,實習生雖不能享受工傷待遇,但此類事故可以按一般人身侵權損害賠償處理。即根據學校、實習單位、加害人、實習學生自己等四方是否有過錯,來決定民事賠償責任的承擔。只要有過錯,就必須分擔或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實習學生自己也有過錯,則可以減輕他人的責任;如果完全是實習學生自己過錯所致,則應當自負。
綜上可知,由于實習學生不具有成為勞動者的資格,所以即使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 實習協議, 他們之間也不能成立勞動關系。那實習學生在工作期間發生的工傷就不能按照工傷待遇進行賠償,而只能按一般人身侵權損害賠償處理。律霸小編為您帶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申請工傷認定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申請工傷認定的條件是什么
如何制作工傷認定書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什么是醫療欺詐,醫療欺詐行為應該向哪里舉報投訴
2021-02-27掛名法人報酬多少錢
2021-03-01專利工作部門可以參與推薦專利產品活動嗎
2021-03-12債務人可以放棄遺產繼承嗎
2021-03-03不同意離婚答辯狀
2020-12-21簽了競業限制離職后會補償嗎
2020-11-26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糾紛案例及分析
2021-03-13職工崗位調動的前提和程序是什么
2021-03-26人壽保險有哪些種類以及老人人壽保險應該怎么選擇
2020-12-10哪些屬于終身人壽險
2020-12-01農村自住建房傷亡賠償案件分析及對策有哪些
2020-12-11二手車車險不予理賠的情況有哪些
2021-03-18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有什么區別
2021-03-04交強險條例第六條怎么解釋
2020-12-26承包經營權流轉未經村委會備案的法律效力有什么問題
2021-03-21承包合同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1-03-04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有誤解該怎么辦
2020-11-13如何辦理拆遷安置房手續
2021-02-08征地拆遷后農民就業問題如何解決
2021-02-04農村拆遷賠償金的算法
202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