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這是刑事強制措施之一,而不是處罰措施。一般是對現行犯或有重大嫌疑的人采取的。但此時畢竟尚未對其定罪,因此不能長期羈押。那么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刑事拘留最少幾天?換言之刑事拘留一般要關犯罪嫌疑人幾天?請閱讀下文了解。
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 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根據以上規定,一般而言,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拘留期限是37天。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拘留期限要看其具體情節而定。
相關法律知識: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80條采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權限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條、第八十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得知在刑事拘留后需要采取逮捕措施的,就要在3日內向檢察院申請逮捕。一般情況下,對現行犯或有重大嫌疑的人最長拘留不得超過14日,而最少則沒有相關的規定。要是你對此還有什么疑問的話,可以來電具體咨詢律霸在線律師。
刑事拘留怎么辦理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會不會判刑
刑事拘留期間可以探視嗎,被刑事拘留了怎么辦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河道整治拆遷的實施主體是誰
2021-03-12動物傷人案件賠償如何根據過錯比例承擔
2020-11-24違禁品或危險物品的攜帶禁止規定是什么
2020-12-04贍養人負的贍養義務有哪些
2021-01-01可以對支付令提管轄異議嗎
2020-12-03房產中介承擔什么責任
2021-03-19學生在學校受傷班主任有責任嗎
2020-12-03產權人年齡過大可以抵押房產嗎
2021-03-12勞務派遣用工是否有探親假
2020-11-14員工年底前被離職,還能拿到年終獎嗎
2021-03-03產品質量責任保險對哪些情形負保險責任
2021-01-11海洋貨物運輸保險單
2020-12-22向保險公司理賠的程序
2021-02-27交警調解保險公司不出面怎么辦
2021-02-09車禍理賠多少錢合理
2021-02-19施工承包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2020-11-19辦理土地轉讓辦法以及流程是怎樣的
2020-12-23空白的安置補償協議可以簽嗎,會有什么風險
2020-11-26拆遷安置后辦理房產證時可以改名嗎
2020-11-22房產證土地證的名字是我,房子是老房父母造的拆遷后房子我兄有份嗎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