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傷害他人能取保嗎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根據司法機關已經查明的涉嫌犯罪事實,盡管可以認定其所犯罪行比較嚴重,且根據其對應的刑法條款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是,如果對其適用取保候審也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申請取保候審一般都能獲得批準。
雖然實施了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但是犯罪是因為一時沖動,犯罪后有主動投案、悔罪態度良好,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等行為的,一般都會認定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
二、故意傷害罪判緩刑的條件
1、犯故意傷害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經濟損失的,可以適用緩刑。
2、犯故意傷害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緩刑:
(1)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
(2)被害人有明顯過錯或者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的;
(3)被告人積極賠償被害人及其近親屬的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
(4)其他可以適用緩刑的情形。
若行為人涉嫌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的話,此時可以委托律師來幫助自己辦理取保候審。當然,還是要在滿足了法律對取保候審規定的情況下,才會獲得取保的批準。因此,上文中的那個問題“故意傷害他人能取保嗎”,答案就是肯定的。不過各位需要注意,此時要滿足怎樣的取保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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