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批捕后取保候審多少天能完程序?
犯罪嫌疑人批捕后取保候審最長兩個月能完成整個程序。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二、相關內容拓展
下列案件在本上述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上述規定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取保候審是根據當事人的罪行、情況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拘留和逮捕都是強制措施,取保候審的條件如下: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犯罪嫌疑人如果被批捕的最長要在兩個月之內完成整個程序,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對于犯罪嫌疑人和案件進行相關的審理和詢問,如果滿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條件的,可以提起相關的申請。但是在取保候審期間的犯罪嫌疑人必須要對案件的審理全力配合。
檢察院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期間再犯罪怎么辦
取保候審后還會判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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