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建工程抵押需要哪些條件
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具備以下幾方面條件:
1、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用途為在建工程繼續建造所需資金。《物權法》出臺前信貸客戶不得用在建工程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也不能為自己其它用途的債務進行擔保,而只能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擔保。《物權法》實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為其他債權種類設定抵押,對在建工程抵押擔保的種類沒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已經交納全部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應載明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證的編號,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須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同時,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還必須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投入工程的自有資金必須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工程施工進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二、房地產在建工程抵押后房子可以銷售嗎
房子處于在建工程抵押狀態時,如果開發商告知購房者。可以簽商品房買賣合同且合法有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九條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設有抵押權的商品房,其抵押權的處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將在建工程抵押出去,就會導致其權利存在瑕疵。這種情況在商品房交易過程中比較常見,作為購房者要盡可能的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那么在買房的時候就要注意對在建的商品房權利作出審查,看是否已經被開發商抵押出去,若是購買到這樣的商品房,在辦理貸款、過戶等手續的時候,就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在建工程抵押的風險是什么呢?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簽訂時應注意什么
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否預售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被情感咨詢騙了幾千元怎么維權
2020-11-30精神傷殘等級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1-01-13行政訴訟維持判決之作出必須同時滿足什么條件
2021-01-14解除同居關系是否退彩禮錢
2021-03-10酒后襲警罪會加重量刑嗎
2021-02-09戶口本上婚姻狀況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09小孩私自拿滅火器玩耍如何處理
2020-11-11對仲裁裁決書不服怎么辦
2020-11-11工傷事故多久終止合同
2021-03-11婚前財產分割法律怎么規定
2020-12-09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設立應具備哪些條件
2020-12-09試用期轉正申請書怎么寫
2021-03-22合同爭議是否應該先仲裁再訴訟
2020-11-24飛機軍事延誤賠償標準
2021-02-18代簽名人身保險合同法律效力問題研究
2021-01-24推進人身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
2021-03-15開車故意犯罪保險公司會不會理賠
2021-03-25財產保險合同主要履行哪些原則
2020-11-08投保人在投保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2-19保險利益原則是什么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