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兩人到場嗎
答案是肯定的,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才能辦理協議離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如果雙方辦理的是協議,離婚這種情況是需要雙方在之前寫定一個離婚協議書的,然后要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才可以辦理,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咨詢可以致電律霸網在線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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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法學學士學位,上海律師協會會員。自執業以來,專注律師實務及法律研究,致力于經濟糾紛、公司企業、損害賠償、婚姻繼承等民商事領域的訴訟、仲裁,非訴法律顧問、風險防范等法律服務。秉承“遵法、敬業、誠信、高效”的執業理念,致力于為客戶提供高質量、高效率、全方位的法律服務,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在交通事故、婚姻繼承、債權債務、動拆遷、勞動人事等常態法律領域,有著獨到的見解及豐富的辦案經驗。楊麗娟律師執業以來成功辦理數百起訴訟、仲裁及非訴案件,為大中型企業及個人提供過大量法律顧問服務及專項法律服務。全面準確提供法律分析及解決方案,善于解決復雜疑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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