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自己的小金庫要被瓜分嗎?小金庫有可能會被發現,它要瓜分。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離婚時不知道對方實際收入是多少怎么辦
離婚時不知道對方實際有多少收入,這種情況下,往往是對財產的分割很難達成協議,所以可以選擇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時,最好選擇專業的律師為您保護您的合法權益。想知道對方的實際收入,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查詢到。
1、律師憑律師事務所介紹信調查。
一般情況下,律師憑所在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前往調查,對于較大的國營單位,或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來說,還是較為配合的,還是能夠提供相關的工資收信息。律師可以提前與欲調查單位的勞動工資科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進行聯系,再憑律師證件和律師所出具的介紹信前往調查。
2、申請法院調查收集。
對于沒有實施律師調查令的地區,若對方當事人的薪金收入對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較為重要,可以申請法院調查收集對方當事人的相關薪金收入情況。
離婚時自己的小金庫要被瓜分嗎?在離婚的時候如不知道對方是否有小金庫,可以依法申請調查對方的財產收入情況。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對于共同財產瓜分存在比較大的爭議要解決,對于具體內容不太了解可以來律霸網找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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