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游哄騙游客購物是否構成了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侵犯
1、導游哄騙游客購物正是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侵犯的典型案例。
2、自主選擇權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三部分內容:
一是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者,即自主選擇商家與服務提供者;
二是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
三是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3、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消費者擁有的自主選擇空間也越來越大。但是,不容忽視的是,一些形式上自愿、實質上強制的交易行為,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及欺騙性,直接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例如,一些人利用預售、郵購、有獎銷售、上門推銷、搭售等形式,向消費者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一些旅館、飯店在車站、碼頭設置服務點,不等旅客問清情況就連拖帶推地拉到旅館,強迫其支付高房價,接受劣質服務;一些導游想方設法甚至哄騙,誘使、迫使游客到一些固定商鋪購物以收取回扣;某些房地產開發商在收取消費者的定金以后,找各種借口不予退還,使得消費者為了不損失定金而不得不購買預訂的房子;商場超市所謂的“買一送一”,“買100送50”的捆綁式銷售,促銷員在消費者購物過程中的過分熱情地夸大宣傳、推銷商品,因消費者的挑選后表示不購買該商品而受營業員辱罵、毆打;還有餐飲、娛樂等服務行業設置“最低消費”等,這些行為都帶有強迫消費的性質,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從上文當中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出,導游如果哄騙游客購物正是構成了對于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的侵犯,為了加強自身的競爭力,各種各樣的強制購買手段屢禁不止,假如對于消費者自主選擇權侵犯的相關案例還有什么覺得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及時咨詢一下更加專業的律師和相關法律部門。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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