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一方患精神病可以離婚嗎,孩子歸誰撫養
(1)在審判實踐中,與精神病人離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況下,判歸其配偶撫養。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承擔,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支持。
(2)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擔該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責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況下,也可以將未成年子女歸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代其進行撫育。
(3)另外,若配偶方確有不宜撫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時,也可以將未成年子女歸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代位撫育,但應當征求該監護人的意見。
(4)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精神病人離婚案中如何認定精神病
1、司法精神病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以確定當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所患精神病的輕重程度,進而確定該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2、參照精神病醫院出具的有關診斷證明加以確認作為證明材料使用,但應以精神病人的利害關系人(一般指法定監護人)無異議為限,或由其他證據或事實相互印證作為判定證據;
3、參照群眾公認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認定,當然,仍須以精神病人的利害關系人對所公認的事實和證據無異議為限。群眾公認的事實,一般是由精神病人住所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真實性的證明材料,也包括精神病人的左鄰右舍對其長期的生活起居等基本情況的感知認識。
以上就是相關回答,如果說對方患了精神病的話,如果還可以進行治療,那么就不能判定為夫妻離婚了,如果對方確實是精神病非常嚴重并且不可以治愈的話那么離婚法院會受理的,在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歸自己,因為把扶養權給精神病人的話是不可能的,對方沒有完全民事能力。有法律問題的話可以咨詢律霸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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