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法院傳票時,不要緊張,要針對對方訴求收集相反證據(jù),并進行答辯準備。
很多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往往非常緊張。特別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實”的起訴狀后,即緊張,又氣憤,又擔心法院會聽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開庭時,才會認真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和意見,對于原告的訴狀內(nèi)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會輕信。但被告應針對原告的訴狀內(nèi)容及提供的證據(jù),收集相關的反證。
很多被告認為,“第一次離婚訴訟,只要我堅持反對離婚,法院就不會判離”。其實這種觀點是片面的。在原告已向法院提交大量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前提下,如果被告僅僅是口頭辯解,法院是否判決離婚就很難講了。打官司是一件很嚴肅的事,任何一方都不能憑經(jīng)驗辦事,也不可掉以輕心。
在答辯時,也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都想解釋,恨不得給法院寫一封“萬言書”,其實這是根本沒有必要的。答辯狀要“抓大放小”,抓住要害,有針對性地答辯,這樣條理才會清晰,給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特別要強調(diào)的時,即使是簡易程序,被告也應該有十五天的答辯期。如果法院通知上法院取傳票或開庭的時間不足十五天,可以與法院聯(lián)系,要求答辯期限,這是一項權利,一定要適當行使。
離婚前要做哪些準備
離婚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兩項:其一,相關證據(jù)的收集,其二,家庭財產(chǎn)的保護。對于絕大多數(shù)當事人來說,由于沒有打官司的經(jīng)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jù)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jù)”進行,沒有證據(jù),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因此,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jù),在起訴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訴,往往“欲速而不達”。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zhuǎn)移家庭共同財產(chǎn)。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的相關證據(jù)進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chǎn)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chǎn)的發(fā)票或錄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對銀行戶的儲蓄資金進出明細進行查詢,法院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查詢銀行賬戶,法院一般不會收取費用,但目前,我們也發(fā)現(xiàn)上海個別法院開始收取相關查詢費用,但費用不高,幾十元而已。
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一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因此,訴前掌握家庭財產(chǎn)的基本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對于股票,當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關賬號材料不必過于擔心,律師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diào)查令對另一方當事人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進行查詢。
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wǎng)的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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