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院判決后不執行怎么辦?
對方不執行判決的,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離婚爭取撫養權的取證技巧
其一:真心愛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其二:為了得到房產或更多的財產,以孩子為籌碼。
作為律師,我們不考慮你是出于何種原因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我們只考慮如何達到委托人的目的。具體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相關法律規定及處理原則,我們在本網站中已有所述,這時不再重述。我們只圍繞取證情況發表觀點。
最后,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歸對其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離婚孩子撫養費中止給付,可以嗎?
離婚孩子撫養費中止給付,可以嗎?在離婚父母一方實際履行自己撫養子女的義務、給付子女撫養費時,應當根據經濟能力對其撫養費的負擔予以減少或者中止給付,而對有經濟能力的另一方適當增加其負擔的撫養費數額。
我國《婚姻法》規定,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在某些條件出現下,可以和另一方協商減少或者中止撫養費,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所以說,離婚孩子撫養費中止給付是可以的,但需要滿足一些條件。
離婚對方對于法院判決后不執行影響到了自己的權益時,被擔心可以找律霸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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