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訴訟離婚程序
辦理訴訟離婚提交的材料有:起訴書及起訴書副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居住證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撫養狀況的證明等材料。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個人身份證借錢需要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2021-01-08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用途是誰來確定的
2020-11-10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相關法規
2021-01-26高校畢業生簽的三方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2021-01-01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如何支付補償金
2020-12-20勞務合同的無效由什么確認
2021-01-24純勞務分包給自然人合法嗎
2021-02-28可以不解除合同直接停社保嗎
2020-11-12對保險財產損失獲得賠償后終止保險合同的情形
2020-11-18離婚時保單應怎樣分割
2021-01-31保險保全手續怎么辦
2021-03-04對投保人不如實申報被保險人年齡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2021-02-27如何定義第三者責任保險的第三者
2021-01-09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是什么意思
2021-01-20帶設計方案土地出讓方式的規定是如何的
2021-02-26有證房和無證房拆遷補償相差多少
2020-12-09農村宅基地征地拆遷如何補償
2020-12-01一個宅基地分戶后拆遷怎么補償
2020-11-19營改增后拆遷補償款要交稅嗎
2021-01-01征地和房屋拆遷按國家正規標準賠償是多少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