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貨幣為效用衡量尺度來說明一個人對水的消費,比如說水的價格是每加侖1美元(在供給等于需求的前提下,最后一單位水,第8加侖水的效用決定水的價格)就可以得到水的需求曲線。
因為第一加侖的水非常有用,能夠消除極度的饑渴,消費者愿意為它支付9美元(即消費者價格是9美元)。但是這一加侖水的真實代價只不過是水的市場價格1美元,于是,消費者就從中得到了相當于8美元(9美元-1美元)的“消費者剩余”。假如第2加侖的水對消費者來說值8美元,但水的成本依然為1美元,于是消費者又從第2加侖的水的購買中獲得了相當于7美元(8美元-1美元)的“消費者剩余”。如此推論下去,直到第9加侖的水,它對消費者來說只值50美分,從而消費者價格低于市場價格,“消費者剩余”為負,從理論上來說,消費者是不會購買這一加侖的水的,而在第8加侖水上,消費者達到了均衡(消費者購買了全部“消費者剩余”)。
從消費者對水的購買行為中我們可以看到,盡管消費者為購買8加侖的水只支付了8美元,但消費者從8加侖水的購買中卻得到了價值44美元(9美元+8美元+7美元+6美元+5美元+4美元+3美元+2美元)的總效用。這樣,消費者也就得到了超過其支付額36美元的“消費者剩余”。由于在購買行為中,消費者總是按照最后一單位的價格支付全部單位的價格,因此他們得到了成本之上的效用剩余。然而,“消費者剩余”作為一種額外的效用,僅只是一種心理感覺。如上分析,這并非消費者真的得到了36美元的現鈔,而是得到了價值36美元的福利感或滿足感。然而正是這種滿足感或福利感,對消費者來說,如同**斯密所說的“看不見的手一樣”,左右著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從而影響著市場上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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