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剩余的概念,是紐約大學教授馬*爾。在《經濟學原理》一書中提出來的。消費者剩余是衡量消費者福利的重要指標,被廣泛地作為一種分析工具來應用。產業的社會福利等于消費者剩余加上生產者剩余之和,或者等于總消費效用與生產成本之差。1977年a.k.迪克西特和**格利茨將內在規模經濟引進一般均衡模型,推出了市場考慮最適度邊際利潤而社會考慮消費者剩余的結論。一般認為,消費者剩余最大的條件是邊際效用等于邊際支出。
消費者剩余(consumersurplus)又稱為消費者的凈收益,是指買者的支付意愿減去買者的實際支付量。消費者剩余衡量了買者自己感覺到所獲得的額外利益。簡單地說,就是買者賣者都希望從市場活動中獲得收益。
計算公式
消費者剩余=買者的評價-買者的實際支付
舉例說明
就舉買電腦的例子吧。雖然都知道**公司的電腦質量和性能不錯,但是,愿意支付的價格是有差異的。孫-權富甲一方,愿意出9000元的價格買天想電腦;張-遼覺得關羽不會騙他,愿意出8700元;周-瑜愿意出8300元;曹-操只愿意出8000元成交。假如現在**公司就只有1臺電腦可賣,由4位買者競價,最后的勝出者肯定是孫-權,當他以8750元買到這臺電腦的時候,他的額外收益是多少呢?比起他愿意出的9000元來,他還得到了250元的“消費者剩余”。假如現在有4臺天想電腦出售,為了使事情簡單化,就統一以8000元的相同價格賣出,結果會是怎樣的呢?
我們可以發現,除了曹-操沒有得到消費者剩余之外,其他幾個人都不同程度地得了消費者剩余。其中最多的當然是孫-權,他獲得了1000元的消費者剩余,張-遼獲得了700元的消費者剩余,就連周-瑜也獲得了300元的消費者剩余。這樣算來,4臺天想電腦的消費者剩余之和是2000元。實際上曹-操雖然沒有獲得消費者剩余,也并沒有覺得自己吃虧,因為他沒有以高于自己愿意支付的價格去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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