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逃稅罪認定和處罰是怎么規定的
2020-12-16涉外婚姻典型案例
2020-12-31哪些物業不能申請抵押貸款
2020-12-16民間借貸判決生效后下一步怎么辦
2021-02-04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完成
2021-03-06房屋整改延期如何理賠
2020-11-10貪污罪能否辦理取保候審
2020-12-22逼婚是否侵犯婚姻自由
2020-11-11請求中國協助送達傳票,代表對效力的承認嗎
2021-01-02被迫簽訂有欺詐性合同怎么辦
2021-01-19民間房產抵押借貸流程
2021-01-03實踐中 如何認定勞動關系解除的時間
2021-02-18實習期員工如何保障自己權益
2020-11-24外包勞務審計流程怎么進行
2021-01-21在校學生實習期間受傷是否算工傷
2020-12-04人壽保險應該如何理賠,壽險理賠需要的材料是哪些
2021-02-01購買壽險的理由有哪些,什么人需要購買壽險
2020-12-26保險合同糾紛案例(保險合同條款的解釋)
2020-12-21撞傷行人駛離現場,返回時掉頭撞樹如何理賠?
2021-03-16保險期間屆滿后能否解除合同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