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銷售合同無法履行能否退貨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銷售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如果不是買方過錯的,買方可以要求退貨,并且要求賣方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非金錢債務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四十八條?【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二、繼續履行合同的構成要件
1、存在違約行為
如果沒有違約行為發生,那么此時僅為債務履行問題,債權人有履行請求權,債務人有履行債務的義務,尚屬第一次義務階段,談不上作為第二次義務的強制履行問題。就違約形態而言,通常是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絕履行,如果將債權人遲延作為一種債務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債權人遲延;而履行不能場合,則不會發生強制履行責任。
2、須有守約方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行為
如果守約方不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而是將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強制履行責任。另外,強制履行責任要求須守約方選擇,取決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職權代當事人作出此種選擇。
3、須違約方能夠繼續履行
如果合同已經不能履行,則無論是事實上的不能,還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應再有強制履行責任的發生。否則,無異于強債務人所難,于理于法,均有不合。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銷售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如果不是買方過錯的,買方可以要求退貨,并且要求賣方賠償損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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