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離婚后損害責任糾紛
一、定義
我們常說的離婚后損害責任糾紛,其實就是離婚后損害賠償糾紛,是指離婚糾紛中無過錯一方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或者在人民法院判決離婚、調解離婚(明確放棄損害賠償請求的除外)后的特定期限內,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另一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糾紛。
離婚后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離婚后的物質損害賠償,一般應以無過錯方在離婚之前遭受財產上的損害而提起賠償請求。離婚后的物質損害賠償,以實際損失為限,以支付賠償金等方式承擔,因離婚而受到的財產期待權損失除外。
離婚后的精神損害賠償是在夫妻一方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的,無過錯方以離婚后提起要求過錯方賠償損害。根據《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還可根據無過錯方的請求,判令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撫慰金的具體數額可結合多種因素酌定。
二、管轄
離婚后損害責任糾紛屬于侵權責任糾紛,應當按照《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法律適用
第四十六條【無過錯方離婚有權請求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款私存會被判刑嗎
2021-01-26借款合同無效后保證人能否免責
2021-01-31工地受傷到哪里做工傷認定
2021-01-16事實婚姻有什么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2020-12-06欺騙性商標誤認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2021-03-06當事人能否要求返還定金
2021-02-05判3年多久可以申請假釋
2021-01-12公司破產補償是怎樣的呢
2020-11-14妻子不履行救助義務致夫死亡構成何罪
2020-11-26工傷索賠程序
2021-02-14聊騷能作為離婚的證據嗎
2021-01-09買受人遲延受領貨物造成貨物變質的,風險誰來承擔
2021-01-07裝修合同逾期多久解除合同
2021-01-13新手買房時必須注意這些問題
2020-11-10疫情期間房屋過戶可以延期嗎
2020-11-27離職工資過一個月才結算合法嗎
2021-02-01應屆生實習期簽什么合同
2021-03-03涉外勞動糾紛案件的處理方法有哪些,境內涉外勞動關系有哪些
2020-11-27酒后駕車保險公司需要理賠嗎
2021-03-11產品責任糾紛案件如何進行舉證呢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