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產品可以要求生產者賠償嗎
產品瑕疵屬于違約責任,可以要求生產者更換瑕疵產品并且賠償損失,生產者要是不肯換或者賠的,可以到消費者協會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產品瑕疵責任又稱產品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因生產或銷售的產品存在瑕疵,即產品質量不符合明示或默示的質量要求,生產者或銷售者承擔的責任。
什么是產品瑕疵
產品瑕疵是指產品質量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三)“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規定的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或者未喪失原有的使用價值。
看完本文之后對于這個問題大家都清楚了吧,產品瑕疵屬于違約責任,在實際中我們作為消費者有權向上產者提出賠償,不過賠償也需要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這樣才能維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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