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總結: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借債務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應共同償還。因此,柳XX對該筆債務應承擔共同償還的義務。
男子借債二百萬無力償還
2014年2月20日,為籌集資金,吳XX與張XX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約定張XX向吳XX借款人民幣200萬元,約定期限為8個月,月利率為2.6%。雙方合同約定張XX按月支付利息,并在期限屆滿之日一次性全部償還本金200萬元。如果張XX沒有按照合同約定還款,吳XX不僅有權要求張XX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及利息外,還有權要求張XX按日支付拖欠款項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此外,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海南商×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公司)在《借款合同》和《借據》上簽字蓋章,同意對合同債務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同簽訂當日,吳XX以轉賬的方式向張XX支付了200萬元借款,張也在當日向吳XX出具了借據,確認收到該借款。
合同簽訂后,吳XX沒有收到任何相關利息。還款期限到后,張XX、商×公司都沒有償還吳XX借款本金及利息,于是吳XX向法院提起訴訟。
妻子能否以分居為由拒擔責
法院認為,柳XX是否應承擔共同還款義務,應根據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認定,她是否在借款合同上簽名見證,并不影響本案法律責任的認定。
本案中,張XX向吳XX的借款是在張XX與柳XX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柳XX二審期間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借款明確約定為張XX的個人借款,也不能證明柳XX在與張XX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張XX沒有對家庭盡義務,更沒有約定雙方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形。因此,即使《借款合同》和借據上的簽字不是柳XX本人所簽,但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借債務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應共同償還。因此,柳XX對該筆債務應承擔共同償還的義務。
近日,二審法院駁回柳XX的上訴,維持原判。
綜合上面的介紹,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借債務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應共同償還。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妻子不承擔責任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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