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不和法院可判處離婚嗎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guī)定:
司法裁定對婚姻非常慎重,準予是否離婚會根據(jù)多方面的原因,也不是根據(jù)性生活不和這一原因來判決的。一般來說,第一次訴訟離婚,只要有一方不同意,而且有一方有意改正,法院會給予對方機會調(diào)解。
最高法院關于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準予離婚的規(guī)定中提出,“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jié)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但此概念非常籠統(tǒng),是否感情破裂在實際操作中還需綜合判斷,而不能僅僅以性生活不和來判決。張律師表示,本案中,雙方是因為家庭瑣事影響了夫妻感情,雙方只要互相體諒,夫妻之間的矛盾是可以解決的,不能視為感情破裂。
性生活是夫妻生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當前越來越多人因性生活不和提出離婚,而不像以前只是憋在心里,這是一種社會的進步,相比之下,“同床異夢”更可怕。
綜合上面的介紹,夫妻之間要增進溝通,避免發(fā)生不必要的糾紛而鬧出離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法院判決離婚條件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wǎng)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y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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