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期間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1、分家期間的產業歸屬問題
夫妻分家期間,在法律上婚姻聯系依然存續,假如沒有約好,兩邊的收入依然是夫妻共同產業,離婚時依照共同產業進行切割。夫妻單方聲明分家期間產業歸各自一切是無效的,有必要得到對方的認可和供認,才干視為個人產業。
2、分家期間的債權債款問題
依據法律規定,夫妻婚姻聯系存續期間(包含分家期間),能夠書面約好一方所得的產業歸其個人一切,一方的對外債款由借債人自行承當。一起,為了防止夫妻兩邊為躲避債款歹意作出不利于債權人的約好,法律規定,夫妻間的相似約好,有必要清晰奉告債權人。只要夫妻一方有依據證明,債權人知道夫妻兩邊關于產業各自一切、債款由各自承當的約好,才干以此對立對方的債權人。
3、分家期間的子女撫育問題
撫育子女是爸爸媽媽的法定職責。即使夫妻離婚或分家,也不能免除一方對子女的撫育職責(除非子女現已成年,或許爸爸媽媽損失撫育才干)因此,分家期間獨自承當子女撫育職責的一方,有權要求未承當撫育職責的另一方付出撫育費。
夫妻因愛情不好分家兩年或兩年以上的,才干依法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也就是分家離婚的法定條件。因為這期間夫妻會不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需要對產業、債款、子女撫育等問題做出洽談,防止膠葛的發生。
綜合以上介紹,分居期間主要有債權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需要注意,避免發生糾紛。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夫妻分居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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