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沒收財產是怎么規定的
《刑法》第五十九條?【沒收財產的范圍】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第六十條?【以沒收的財產償還債務】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
沒收財產處罰適用于哪些犯罪
1、危害國家安全罪
危害國家安全罪是適用沒收財產刑的首要對象。本法分則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規定有法定刑的條文為工衛條,根據刑法第113條的規定,這些條文所處犯罪均可并處沒收財產。
之所以對危害國家安全罪均可并處沒收財產刑,主要是因為危害國家安全罪是最嚴重的一類犯罪,僅處主刑,不足以體現對它與普通犯罪中的某些犯罪在量刑上的差異。而附加沒收財產刑,則可以在量刑上反映對它比處普通犯罪更為嚴厲的懲罰,同時也剝奪了其犯罪的物質條件。
2、經濟犯罪
經濟犯罪及貪利性的犯罪是沒收財產刑的重要對象。本法分則規定可以并處沒收財產的這類犯罪如:情節嚴重的走私、偽造票證、偽造假幣或運輸假幣等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搶劫、貪污等侵犯財產罪;引誘、容留婦女賣淫,制造、販賣、運輸毒品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犯罪,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等。對這些犯罪分子適用沒收財產,既是對貪財圖利的犯罪給以應有的懲罰,也是對他們繼續進行犯罪活動的物質條件予以必要的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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