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行賄罪的人在刑滿釋放后交不起罰金怎么辦
犯行賄罪的人在刑滿釋放后交不起罰金的,要依據是否確定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定,如果有財產的,可強制執行。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二條?【罰金數額的裁量】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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