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與沒有財產同屬財產刑,但其罰金的數額由犯罪情節決定,犯罪分子繳納罰金,可借債繳納,數額較大的,還可分期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的罰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犯罪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隨時可以追繳,如果被判罰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罰金確有困難,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減或者免繳。
沒收財產、罰金,都是刑法,非須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得執行。
罰款,是行政處罰,是指行為人的行為沒有違反刑法的規定,而是違反了治安管理、工商、行政、稅務等各行政法規的規定,行政執法部門依據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程序決定罰款數額,他不由人民法院判決,因此在性質上與沒收財產、罰金有本質上的區別,但沒收財產、罰金、罰款任何單位不得截留、占用、私分,必須上繳國庫歸國家所有。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履行不能的合同怎么處理
2021-01-25罪犯服刑期間保外就醫算不算刑期
2020-11-19行政訴訟可否提起再審或者抗訴
2020-11-10偷窺隱私在法律上如何處理
2021-03-17商標轉讓流程規定有哪些
2021-01-17公司財產能否折抵股權轉讓
2020-11-11重大交通事故處理手續有哪些
2021-01-24贈與合同訂立的原則
2020-12-28買賣合同中關于擔保合同只主要規定有哪些
2020-11-23離婚時雙方都要房子怎么辦?
2021-03-25房產互換應如何辦理?
2020-12-30簽了合同剛入職兩個星期怎么離職
2020-12-27勞務合同書和入職協議有什么區別
2021-01-08農民工工傷可享受哪些待遇?
2020-12-15試用期離職扣2個月工資怎么辦
2020-12-26內部調崗定義
2020-12-28外保內貸業務是什么
2021-02-23產品責任保險責任范圍
2021-02-08保險市場上的經營主體分幾類
2020-12-14什么情況下可以找保險公司理陪
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