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異地拘留措施
什么是異地拘留,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依理解,即人民法院作出拘留決定后,將被拘留人送交與被拘留人的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公安機關看管的行為。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理解為,當作出司法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與被拘留人不在同一轄區,則被視為異地拘留。但是,在目前大量的由上級法院將其轄區內的重大執行案件指定?其所管轄的下級法院執行(俗稱“交叉”執行)的過程中,這種人民法院與被執行人不在同一轄區(至少是不在同一縣〈市〉)而實施的司法拘留經常出現,只是不對被拘留人實行異地關押而已。
異地拘留的局限性是什么
大凡由上級法院決定“交叉”執行的案件,并不是沒有履行能力,而是被執行人在當地有些盤根錯節的關系,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法院判決的執行便成了越執越難,到最后變成無法執行。
而上級法院之所以能決定“交叉”執行,其依據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和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其實質為改變執行案件的管轄。在當前實行“交叉”執行的情況?下,如果不允許人民法院對被拘留人實行異地關押,法律的威懾力和執行效果將會大打折扣,甚至會造成司法資源的又一次被浪費。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當作出司法拘留決定的人民法院與被拘留人不在同一轄區,則被視為異地拘留。人民法院作出拘留決定后,將被拘留人送交與被拘留人的戶籍所在地不在同一轄區的公安機關看管的行為。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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