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關押的人能收到信件嗎
可以的。一般會在48小時內書面通知或是電話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的規定,只要是正常的按照程序的通信是可以與看守所的在押人員進行通信。具體的法律依據如下:
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三十條?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一條?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托,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后,可以與本人委托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會見、通信。
相關知識:家屬能否探視被關押的罪犯
跟據法律的規定,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項。
(1)看守所在押人員衣服原則上是由看守所統一發放的。親屬也可以送些衣物進去,但是要經過的嚴格的檢查,如果檢查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可以直接送到關押人員手中。
(2)看守所可以買到需要的生活用品,親屬可以直接送錢,這樣更方便關押人員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生活用品。
犯罪嫌疑人被關押在看守所后,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親友,在法院判決生效之前,無權會見其本人,判決生效前只有律師才能會見。
刑事經過刑事偵查、審查起訴階段以后,就進入了法院審判階段,法院一般在立案之日起1個月到一個半月內作出判決,到底判多少與他的盜竊數額有直接關系。
因此,當被關押的時候也是可以受到家屬的一些信件,這些信件會有一定時間內進行通知,這對于家屬或者被關押者來說都是比較重要的規定。當然,這樣的通信需要在合法的流程下進行,才能得到批準。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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