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兩年離婚證據有哪些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這里需要特別提醒一點:因為分居為夫妻之間的私事,外部的證據的證明力十分有限。因此即使有上述證據,法院也未必一定會采納。因此,對于那些試圖通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而離婚的人,如果還沒有分居,最好還是放棄,而轉為直接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六個月以后,再次提起離婚訴訟,這時法院通常會判決離婚。這樣要比苦苦等待兩年要快多了,而且成功率還高。
二、怎樣算分居
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
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為其他原因。工作地點原因,或其他客觀原因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比如,一個工作在北京,一個工作在上海,現一方提出離婚,提出已分居了兩年,因為有工作地點的因素,法院很難認定構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許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異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當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
3、同居不履行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張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間相互的義務,算不算法律意義上的分居?這種情況下法官在開庭時開庭時難以認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認分床睡,另一方不好舉證證明分床事實或沒有性生活事實,因此不認定為分居。
如果夫妻已經開始分居了,不知道感情是否有挽回的可能,建議要能夠先懂得去收集相關分居的證據,以對將來有用。分居兩年離婚證據如何收集,或是掌握到了分居兩年離婚證據但不懂得運用,為對自己有利應該找律霸網律師進行指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第三方支付是怎樣的
2020-11-12代理交通事故律師業務范圍
2021-02-14房屋贈與的程序有哪些
2021-03-18裝飾公司用假材料如何處罰
2021-01-01人在外地怎么賣房
2021-01-31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勞動者是否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2021-01-24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應否擔責
2020-12-16公司被收購能辭退孕婦嗎
2021-02-15什么是保險公估人
2021-02-18人壽保險怎么買,在購買中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04自駕車死亡意外保險陪不賠
2021-01-01團體意外傷害險的保險責任
2020-11-19投保車險如何獲得無賠款優待
2021-02-22保險合同要怎么合法訂立
2021-03-14人身保險投保書什么意思
2021-01-24人身保險合同的效力問題
2020-11-26外地保險理賠有什么憑證嗎
2020-12-09人身保險重復保險的賠償原則有哪些
2021-03-18代簽名出事后賴賬 保險公司多事食苦果
2021-02-17發生交通事故怎么保險理賠
202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