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手機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為證據效力的法律理論和實踐問題。手機短信與電子郵件不同,手機短信具有真實性、客觀性、不易修改性、閃存的封閉性特點,同時短信內容不容易被攻擊。一般的手機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內容的。
此外,手機短信具有關聯性,表現在二個方面。其一,每個手機號碼只能在一個收發,有發信人的手機號,有時間,有內容,有的還有姓名,通過短信內容查到手機號碼,具有涉案關聯性;其二,兩個號碼收發指定,具有對應性。從手機短信的合法性來看,要通過合法的入網手續或卡,辦了手續后,合法使用,收到短信是合法的。
因此,符合下列情況,法院還是有依據將短信作為有效證據的:
(1)保護手內短信不被刪除;保存好,手機內容有一定的儲存空間;
(2)固定下來,公證處的人員公證一下,摘成書面文字,進行公證,具有法定證明效力,對方要提供相當效力大的證據才能推翻。多數情況下,公證證明是被法院采納的。
(3)訴訟時,交給法院,法院當場制成筆錄。辦公證時,注意保存手機型號,品牌,這樣可以證明手機內容是無法修改的,這個一定要公證。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年檢手續是什么
2021-03-05公司破產欠了一千萬怎么辦
2021-01-15離婚如何訴訟
2020-11-29家庭冷暴力
2021-03-05生活困難不給父母錢是否要坐牢
2021-01-05股票可以繼承嗎
2020-11-08房產抵押貸款辦理條件是什么
2021-02-25銀行可以申請債務人財產保全嗎
2020-11-16集資房要注意什么問題
2020-12-31不動產登記公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什么
2021-03-05假學歷入職國企十年如何處理
2020-11-15企業勞動合同免責協議書有效嗎
2021-01-26實習期醉駕怎么處理
2021-02-05接=解除合同后工資怎么補償
2021-01-28員工申請勞動仲裁的技巧是什么
2021-02-11發生勞動爭議應該怎么辦
2020-12-01車上人員責任險應該歸誰所有
2021-02-07酒后駕車被撞死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賠
2021-03-21保險公司應否對后續損失承擔責任
2021-02-24快速理賠對方不去定損怎么辦
2021-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