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的刑期最長有多久
無期徒刑的刑期最長,是剝奪罪犯終身自由。
無期徒刑,是剝奪罪犯終身自由的刑罰,是對嚴重犯罪分子強制勞動改造、僅次于死刑的嚴厲懲罰,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的規定仍然是給出路的政策,即在判決宣判之日起兩年期間后確有悔改表現,或者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依然給予減為有期徒刑,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減為有期徒刑后,其刑罰執行期的計算依刑法規定,從裁定減為有期徒刑之日起計算。
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八條?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二年以上,可以減刑。減刑幅度為: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罪犯減為有期徒刑后再減刑時,減刑幅度依照本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執行。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于二年。
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建議咨詢專業的意見,詢問律霸網的專業律師來處理,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和合法權益,保護你的利益不受傷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關的法條解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工傷賠償的期限是多久
2021-03-11什么是商業匯票轉貼現?
2020-12-10怎么在315網上投訴
2021-02-11什么是假離婚
2021-02-24合同終止合同還存在嗎
2021-03-14離婚時集資房怎么分
2021-01-08在試用期離職領導不批準怎么辦
2021-02-22新車投保要注意什么
2021-02-15保險合同的爭議
2021-03-14財產損失保險合同的分類是什么
2020-12-19商業車險二次費改的正式落地實施
2021-02-26保險代理人簽訂假合同保險公司應否擔責
2020-11-16什么是法定代理人
2020-12-10訂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應當遵守的原則是什么
2021-03-10土地流轉合同協議書
2021-02-21怎么判斷評估報告是否合法
2021-02-09拆遷房老人去世房產證改名流程是什么
2021-01-28征地拆遷中,航拍圖有時間截點嗎
2020-12-31征地拆遷補償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2020-12-16農村宅基地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202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