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規定:
婚內離婚協議是以雙方協議離婚為前提,一方或者雙方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條件的讓步。在雙方未能在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的情況下,該協議沒有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其中關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不能當然作為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直接依據。
婚內離婚協議有如下特征:
一是協議內容的復合性。離婚協議的內容是復合的,其內容大多涉及夫妻身份關系的解除、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既包括人身關?系,也包括財產關系。
二是生效條件的特別性。一般情況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的條件,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即可生效,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拘束力。離婚協議可歸屬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條件卻有特別之處。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協議離婚,除雙方具有離婚合意之外,還必須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登記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調解書的形式賦予其效力,否則即使當事人具有離婚的合意,也不發生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后果。
三是婚姻關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解除婚姻關系是離婚協議的基礎目的,其他內容具有附隨性,在婚姻關系未解除的情況下,附隨內容不生效力,所以,離婚協議中解除婚姻關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分割財產和子女撫養部分也是不生效的。
綜上所述,通過上文的簡單介紹,我們了解相關問題的解答。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樓上空調外機聲音大算不算擾民
2020-11-26民辦學校破產清算之若干法律問題初探
2021-02-01商標侵權應該如何處置的
2020-12-26抵押無效擔保可否免責
2021-03-08碰撞痕跡鑒定結果不服怎么辦
2021-01-19<交通事故篇> 何為飲酒駕車、醉酒駕駛,該如何處罰?
2021-03-11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2021-01-09喪葬費、死亡撫恤金能否作為遺產繼承
2021-02-14離婚財產有哪些
2020-11-17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哪幾大注意事項
2020-12-07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賠償怎么辦
2020-12-02事業單位合同工雙休嗎
2021-02-21公司倒閉簽約新公司員工怎么賠償
2020-12-30用人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勞動者如何應對?
2021-02-28壽險投保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18違反保險合同條款無法獲得賠償
2020-12-01被保險車無證駕駛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2021-01-18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可以是公司嗎
2020-11-19保險公司有中止合同的權利嗎
2021-03-03高速路上追尾別人的責任需要聯系保險公司嗎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