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訴訟離婚證據的方法有哪些
第一:家庭暴力證據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對其施暴后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
第二:婚外情證據的收集
比如,一方當事人與第三者的曖昧短信、第三者給您的短信等,在收集該類證據時,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是在接受信息者未將短信刪除的情況下,直接將此信息予以儲存,并將手機封存。然后,最好到公證處進行書面公證,經過公證的證據效力比較高,一般會被法官采納。
二是在與案件有關的短信被刪除情況下,可以通過手機短信運行商來調取短信內容。在收集時,可以通過運行商的儲存信息將對應的手機短信的發送時間、雙方手機號及內容打印出來,并由在場的工作人員簽字蓋章證實出處,以供審判中使用。
第三:資金賬號證據的收集與保全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
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或錄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第四:銀行賬號的保全
起訴離婚之前一般要弄清另一方在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對銀行戶的儲蓄資金進出明細進行查詢,法院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查詢銀行賬戶,法院一般不會收取費用,但目前,我們也發現上海個別法院開始收取相關查詢費用,但費用不高,幾十元而已。
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一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因此,訴前掌握家庭財產的基本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第五:股權證據的保全
對于股票,當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關賬號材料不必過于擔心,律師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對另一方當事人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進行查詢,一般個人沒有權利查詢股票相關賬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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