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過程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群眾監督,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和生產;向執行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遷居或者外出必須報告并經過執行機關的批準。執行時間到期的,由執行機關通知本人,并向有關單位和群眾宣布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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