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過錯一方在最終離婚發生時請求有重大過錯導致家庭關系破裂的一方損害賠償的須同時具備上述四個構成要件,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出,無過錯一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前提:1、必須是合法婚姻關系中的無過錯方;2、必須是由于對方的過錯導致離婚的;3、必須是在提出離婚時提出,即:離婚才能提起賠償,賠償必須在離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賠償不提離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必須是針對合法婚姻關系中的過錯方。
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1、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離婚過錯賠償請求的,可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離婚過錯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原告撤銷執行后多久能恢復
2021-01-31怎么要求產品侵權責任的賠償
2021-01-28社區戒毒可以銷案底嗎
2021-03-05不接受公司安排可以勞動仲裁嗎
2021-03-01外資企業撤資流程
2020-12-17受留置權限制的固定資產是不動產嗎
2021-02-06取保候審多年后是否追訴
2021-01-06拆遷的房子法院可以強制拍賣嗎
2021-02-08房產繼承前調查要多久
2021-01-28未裁決的違章處理辦法是什么
2020-11-15怎么認定廠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2021-01-23競業限制名字簽錯有效力嗎
2020-12-20什么是人事外包
2020-11-19員工不同意調崗公司能否解除勞動關系
2021-01-27交強險理賠怎么查勘和定損
2020-12-02產品責任險與職業責任險的區別詳解
2021-01-21保險市場上的經營主體分幾類
2020-12-14天津航空飛機延誤賠償
2021-02-03旅游意外險條款
2020-11-28保險公司可以解散或者倒閉嗎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