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贍養能力怎樣認定
對有無贍養能力,我國法律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一般情況下,有以下情形時,可以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父母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說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以上的前兩點,我們可以認為,贍養人已經喪失了贍養能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可以免除經濟上的贍養義務,但是精神上、心理上的贍養義務并未免除。
綜上所訴,在上述三種情形下,是可以免除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的,除此之外的任何情況,子女都是要履行贍養義務,否則的話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嚴重的話甚至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贍養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無給付贍養費能力的成年子女雖然可以免除給付義務,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義務不能免除。如有其它疑問歡迎來訪律霸網。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仲裁開庭后的程序
2021-03-19原告撤銷執行后多久能恢復
2021-01-31商標侵權賠償標準包括哪些
2020-12-28司機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應如何確定案件的被告?
2021-03-02懷孕死刑犯怎么處理
2021-01-192020年有前科幾年可以消除
2020-11-12保全退費暫停是貸款嗎
2021-02-15婚姻關系確認案件能否使用調解
2020-11-09能夠引發合同之債的有哪些情形
2020-12-17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履行
2020-12-21入職材料補齊提交哪些材料
2021-01-29勞務合同人身損害是否給予賠償
2021-03-11勞務外包的好處有哪些
2021-01-06勞務外包的意義
2021-03-22人身意外傷害險有什么獨特的特點
2020-12-11我所主任作為大連律協連任的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組織召開本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工作會議
2020-11-28航班延誤險怎么賠償
2020-12-12家庭財產保險如何計算賠償
2021-03-04保險免責條款的分類有哪些
2020-12-12期外出險 保險公司賠不賠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