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罪犯適用死緩變更
死緩全稱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是執行死刑的一種制度,是指對應當判處死刑,但又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在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刑2年執行,實行勞動改造,以觀后效。
我國《刑法》明文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五十條?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整理的關于“哪些罪犯適用死緩變更”問題的內容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到律霸網咨詢,竭誠為您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征地補償標準不公布,我們可以在哪里查看
2020-12-28民事案件合并開庭審理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2020-11-25路邊停車方向不一樣會違章嗎
2020-12-14撤銷仲裁的條件有什么
2021-01-08斷絕父子關系能分家產嗎
2021-01-11丈夫去世公公的遺產可否繼承
2021-03-06土地糾紛是找村長辦事嗎
2020-12-16開發房地產合同范本
2021-01-29勞動合同在哪些情形下無效
2021-01-30什么樣的公司不簽勞務合同
2021-03-13雇傭關系的賠償標準
2021-01-19車險索賠小技巧
2021-03-10飛機延誤賠償險標準
2021-03-21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如何妥善處理
2021-03-04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2021-03-20保險合同代簽名訴訟舉證方要如何舉證
2021-01-01保險投保時需注意什么
2020-11-10在公司交的保險可以取出來嗎
2020-12-27買保險公司倒閉了怎么辦
2020-12-28什么是保險理賠原則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