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協議須注意以下細節:被贍養人和贍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被贍養人與贍養人之間的關系;贍養人應盡的主要義務,包括贍養費用的分擔,農村老年人口糧田、自留地、承包地的耕、種、管、收,城市老年人的工資、福利及財產性收入,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醫療費用和雇人照料費用以及死后喪葬費用的負擔等;贍養人提供贍養費和其他物質幫助的給付方式、給付時間;對被贍養人財產的保護措施;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違約責任;其他協議細節。若有履行協議的監督人,應在協議上簽名。
尤其應注意的是,協議中不得有處分被贍養人財產,或以放棄繼承權為條件下盡贍養義務等侵害被贍養人合法權益的違反法律的內容。另外,若被贍養人已經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應由贍養人之間簽訂贍養協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用別人的畫當頭像侵權嗎
2020-11-19商標權的攤銷期限是多久
2021-01-03定金與保證金的區別有哪些
2021-03-10商業承兌匯票的提示承兌是什么
2021-02-10民事執行基本原則
2020-12-23一審不服上訴費用規定
2021-03-24已有車禍賠償還能否申請工傷
2021-01-31想離婚怎么進行外遇取證
2021-01-16二手汽車過戶流程是什么
2020-11-27用人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勞動者如何應對?
2021-02-28未取得駕照簽訂機動車意外險合同保險合同是否有效
2020-12-05保險合同變更的效力是怎么樣的
2020-12-19淺析保險合同案件中的疑難問題
2021-02-01試論我國人身保險合同的復效
2021-02-12交通肇事跑路保險能賠嗎
2020-12-29履約保函有效期是多久,履約保險的風險有哪些
2020-12-12國家土地轉讓
2021-01-19農村空心房的拆除程序
2021-03-19新農村建設拆遷給相同面積樓房嗎
2021-03-14禁養區拆遷不給補償怎么辦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