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贍養義務意思
贍養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個方面:
1.經濟上供養有扶養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時,要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贍養費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條件;對于不能或不愿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贍養費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幫助年邁體衰的父母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痹摋l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未盡贍養義務是指贍養義務人未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義務。
二、贍養的標準是怎樣的
贍養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構成上述關系的贍養、撫養義務人,應依法承擔贍養或撫養責任,若被贍養人或撫養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贍養或撫養義務人應承擔的贍養或撫養費按以下方法計算:
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準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
贍養費的給付內容分六個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贍養費;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
(四)老年人的住房費用;
(五)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
(六)必要的保險金費用。
贍養其實就是提供生活上面的幫助,可以分為子女對父母的贍養,也包括了晚輩對長輩的贍養。而關于贍養的標準,小編也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們也歡迎您到律霸網進行在線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王其森,男,中共黨員,山東民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A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先后作為濟寧市司法局值班律師、濟寧廣播電視臺嘉賓律師、多家單位法律顧問。其法學理論功底深厚,邏輯思維嚴謹,多年從事法律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為執業理念,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辦理過多起疑難復雜的刑事、民商事訴訟、業務談判等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幫助困難群體爭取合法權益。執業中運用嫻熟的辦案技巧和訴訟策略,為委托人處理了各種棘手的法律問題,以專業、細致、高效的辦案風格獲得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及推薦,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被評為“先進個人”! 位于:山東省濟寧市區火炬路與金宇路交叉口,向東50米金宇路路南的英特力科技樓5樓518室。面談前,請先電話15563765225預約再過來!
吃了餿玉米食品安全怎么賠償
2020-11-10孕婦不同意調崗怎么辦
2020-12-12公司可以拒絕患過病的員工返回上班嗎
2020-11-30怎樣有效變更涉外離婚撫養權
2020-12-16利用支付寶與銀行卡的綁定盜刷銀行卡構成何罪
2021-03-02強制傳喚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2021-02-12怎么解除勞務合同
2021-03-03擔保合同另有約定是指什么
2021-03-02沒有法律、法規的依據,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費的,如何處罰?
2021-01-27試用期結束被辭退會支付補償金嗎
2021-02-06內部調崗申請
2021-02-17員工意外險怎么做賬
2021-01-02人壽意外保險險種的內容有哪些
2020-11-18保險理財產品有的種類
2021-01-22保險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權后還能追償賠償金嗎
2021-02-22使用重大疾病險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2-01哪些人能申領失業人員養老保險
2020-12-03保險經紀人的民事法律責任有哪些
2020-12-13保險合同成立后誰有權解除合同
2021-03-01選擇保險公司三要素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