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國家安全罪與其他犯罪區別的關鍵是什么
一、什么是危害國家安全罪
危害國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罪名,是對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共同特征的概括。各種具體罪名則各有其具體構成要件和特征,分別規定在刑法分則第一章中的12個條文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是中國刑法中規定的危害性最大的一類犯罪,因此,刑法分則在第一章就對危害國家安全罪進行了規定。最高法院要求,各級法院要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嚴懲殺人、搶劫、爆炸、黑社會性質組織等嚴重刑事犯罪,嚴懲編造散布虛假恐怖信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等犯罪,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
二、危害國家安全罪與其他犯罪區別的關鍵是什么
危害國家安全罪侵害了國家安全,而其他普通的刑事犯罪只是侵害了部分法益。
1、危害國家安全罪特征:
(1)犯罪主體:自然人,某些犯罪最需要具有特定的身份。
(2)主觀方面:故意
(3)客觀方面:12種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4)犯罪客體:國家安全。
2、刑事犯罪分則:
(1)危害國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包括走私、銷售偽劣產品、詐騙等)
(4)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殺人等)
(5)侵犯財產罪(搶劫、盜竊等)
(6)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賣淫嫖娼、妨害司法等)
(7)危害國防利益罪
(8)貪污賄賂罪
(9)瀆職罪
(10)軍人違反職責罪
三、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行為有哪些
背叛國家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武裝叛變、暴亂罪、顛覆國家政權罪、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投敵叛變罪、叛逃罪、間諜罪、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資敵罪。
上述12個罪名可分為3類:
(一)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罪。
(二)叛變、叛逃罪。
(三)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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