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脅迫如何撤銷婚姻登記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受強迫而結婚的婚姻是無效的婚姻,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被脅迫怎樣撤銷婚姻登記”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受強迫而結婚的婚姻是無效的婚姻,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腹腔鏡術后三天死亡如何維權
2021-02-20網絡遺囑有沒有法律效力
2021-01-24國有獨資企業不設董事會可以嗎
2021-02-05一般情況下公司辭退孕婦員工補償標準是多少
2020-11-20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程序
2020-12-21非機動車追尾機動車怎樣認定責任
2021-01-01破壞軍婚有什么后果
2020-12-20對撤訴法院如何處理
2020-11-21免責合同或格式條款是否有效
2020-12-14違反治安管理立案能撤銷嗎
2020-11-11公司注銷勞動合同是否自動終止
2020-12-28企業停產期間經濟補償金標準
2020-11-17新交通法規之實習期間上高速的規定是什么
2020-12-28雇傭關系受傷怎么賠
2020-12-11人壽保險是如何進行理賠的
2020-12-22交通意外險最高賠多少錢
2021-03-03團體意外險和個人意外險有什么區別
2021-03-14保險合同生效程序
2021-02-25買人身保險新型產品須抄錄風險提示嚴防銷售誤導
2021-02-11精打細算購買旅游意外險
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