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無期徒刑什么時候可以申請減刑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也就是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在減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在人民法院作出減刑的裁定之前,罪犯應當在監獄中積極表現,爭取機會。
二、刑事強制措施有哪些種類
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依法對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進行限制或者剝奪的各種強制性方法。刑事強制措施是預防性的,而不是懲戒性的,也是一種臨時性措施,可能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予以變更或解除。我國的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五種。
三、減刑的條件有哪些
減刑是指對于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由于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因而將原判刑罰予以適當減輕的制度。減刑的實質條件是指受刑人在刑罰執行過程中確有悔改立功表現。將悔改或立功表現作為減刑的實質條件,體現了刑法的宗旨,即通過肯定受刑人已有的改造成績,激勵其繼續努力改造,逐步減少和消除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使其不再危害社會。確有悔改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1年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立功,或重大表現立功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2年徒刑;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有悔改表現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現突出并有立功表現;或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3年有期徒刑?!?/p>
以上是律霸網小編整理的關于判無期徒刑什么時候可以申請減刑嗎的相關知識,將悔改或立功表現作為減刑的實質條件,體現了刑法的宗旨,即通過肯定受刑人已有的改造成績,激勵其繼續努力改造,逐步減少和消除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使其不再危害社會。如果您還有任何其他疑問,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回購房定金該如何討回?
2020-11-26效力未定的合同有哪幾種類型
2020-12-01租房合同最長多少年
2021-03-22民法總則中有關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有哪幾種
2020-11-23內部仲裁員與外國仲裁機構不同的是什么
2020-11-28商業銀行無故拖延支付本金的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2020-11-25合同保全有沒有撤銷權
2020-11-10行政訴訟網上能立案嗎
2020-11-26修高速公路占農戶住房怎么賠償
2020-11-20勞動者不服企業作出的調崗決定該如何操作
2021-02-15勞動人事爭議是一裁終局嗎
2020-11-23母親改嫁女兒未改姓死亡保險金應怎樣給付
2020-11-19向壽險公司索賠時注意什么
2020-12-152020飛機航班延誤賠償
2021-02-15保險合同約定不明 超規用藥全額理賠
2021-03-01新型人身保險產品謀求發展的對策
2021-02-28旅行社責任保詳細條款
2021-03-232020年河北保險最低基數是多少
2020-12-29發生交通事故如何向保險公司索賠
2021-02-16車險保險不予理賠的幾種情形
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