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氣槍槍管犯法嗎
買氣槍槍管違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制造、配售、運輸槍支的主要零部件和用于槍支的彈藥,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
《關于槍支主要零部件管理有關問題的批復》(公治[2014]110號)槍支主要零部件是指組成槍支的主要零件和部件,其中,槍支主要零件是指對槍支性能具有較大影響而且不可拆分的單個制件,如槍管、擊針、扳機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18號)第七條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盜竊、搶奪、持有、私藏、攜帶成套槍支散件的,以相應數量的槍支計;非成套槍支散件以每三十件為一成套槍支散件計。
《公安機關涉案槍支彈藥性能鑒定工作規定》(公通字[2010]67號)(四)對制式槍支、彈藥專用散件(零部件),能夠由制造廠家提供相關零部件圖樣(復印件)和件號的,一律認定為槍支、彈藥散件(零部件)。(五)對非制式槍支、彈藥散件(零部件),如具備與制式槍支、彈藥專用散件(零部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認定為槍支、彈藥散件(零部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想要了解跟多知識,就上律霸網咨詢我們專業的律師吧。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務合同一般簽幾年
2021-01-23醫療糾紛和解協議書怎么寫
2021-02-04彩禮糾紛該如何處理
2021-03-18仲裁機關是行政機關嗎
2021-01-09抵押權的追及性
2021-03-19財產保全措施會因為反擔保而解除嗎
2021-03-08彩禮錢屬于女方個人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2020-12-30交通事故處理的程序及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
2020-11-25合同欺詐是犯罪嗎
2021-01-06在學校被傳染學校有責任嗎
2020-11-17購房新政策二套房契稅相關規定
2021-02-21未到期的勞動合同能否解除
2021-01-17“試用工”應該得到勞動報酬嗎?
2021-02-02北京無犯罪記錄證明怎么開
2020-12-0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范圍是什么
2021-02-24買賣投連險有哪些費用需要交納
2021-03-24如何理解保險合同解除的溯及力
2020-11-23人身保險公司需要承擔怎樣的義務
2021-03-25單位沒有交生育保險能不能享受到利益
2020-11-08什么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欺詐
20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