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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是法律規定的一種具有嚴格的有效力度的法律鑒定行為。它的一般程序總共有八個方面,并且具體過程比較繁瑣和復雜。通??梢宰鳛樵V訟或糾紛案件中強有力的證據。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以邯鄲為例為大家詳細講解一下關于邯鄲司法鑒定的一般程序的具體內容是什么呢?
一、委托
司法鑒定機構和社會專業司法鑒定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委托,從事委托請求事項的司法鑒定;非訴訟案件鑒定的委托從其行業規定。
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鑒定委托。
2、在訴訟案件中,在當事人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鑒定委托。當事人委托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二、受理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應對委托人的事項進行審核,并作出如下規定:
1、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及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鑒定機構應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及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委托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于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鑒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說明理由;
4、對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
三、初次鑒定
鑒定機構受理案件后,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鑒定工作,同一鑒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
四、補充鑒定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應當對委托人的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不屬于《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情況,并退回委托書。
補充鑒定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指定原鑒定人進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會專業司法鑒定人進行,補充鑒定文書是原鑒定文書的組成部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
(1)發現新的相關鑒定材料;
(2)原鑒定項目有遺漏。
五、重新鑒定
對于重新鑒定,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要求委托人提供與原鑒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重新鑒定仍在原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的,不能由原鑒定人承辦重新鑒定的事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重新鑒定:
(1)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或者職業類別進行鑒定的;
(2)送鑒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3)原鑒定使用的標準、方法和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4)原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5)原司法鑒定人應當回避沒有回避的;
(6)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的。
六、復核鑒定
對鑒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鑒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復核鑒定。復核鑒定除需提交鑒定材料之外,還應當提交原司法鑒定文書。
七、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
司法鑒定人完成社會專業司法鑒定工作后,應當出司法鑒定文書。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文書的制作應當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要求。司法鑒定文書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兩份由司法鑒定機構存檔。
八、出庭
司法鑒定人應當按照司法機關或者仲裁機關的要求按時出庭。司法鑒定人出庭時,應當出示《司法鑒定人執業證書》,依法實事求是的對鑒定結論的依據進行說明。
從上文的表述我們可以了解到,無論是邯鄲還是其他的省市,進行司法鑒定的法律標準在我國是通用的。在進行司法鑒定之時,法律規定有非常詳細??陀^和全面的步驟和資料,不是簡單的進行鑒定就可以的。更多關于邯鄲司法鑒定的知識請咨詢365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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