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
依照《民法通則》第1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依照《民法通則》第17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親屬;
5、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土地抵押貸款到期已還檔案是否可以銷毀
2021-01-05違法征地政府敗訴會被追責嗎
2021-02-09房屋買賣違約訴訟流程
2021-02-16離婚糾紛的案由如何認定
2021-01-16個人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利保護期限
2021-03-21解除婚姻關系有哪些途徑
2021-01-25擔保合同在主合同一年前有效嗎
2021-02-13單項交通事故怎么賠償
2021-02-23租房如何挑選中介公司
2020-12-28勞務合同中途中止需要補償嗎
2020-11-23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程序有哪些
2021-02-03使用假學歷如何處罰
2021-02-13人壽保險合同及準備金轉移的規定
2020-12-28保險合同的效力變更包括哪些
2020-12-19存款保險的主體之間的關系是什么
2021-02-22是不是買了“全險”就不會被拒賠
2021-02-26對保險經紀人的禁止行為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10保險原則有哪些
2020-11-29土地承包的經營權的性質是怎么樣的
2020-12-01土地流轉和土地轉讓的區別是什么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