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監護人協議書模板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于年月日聘請乙方作為項目部廚師,由于乙方私人原因需將自己外孫()帶在身邊,乙方作為()在烏魯木齊的唯一監護人,今后()引起的任何糾紛、人身傷害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沒有監護的義務和責任。乙方必須告之外孫()的其他法定監護人,并取得所有監護人認可和同意方能將其帶到身邊。雙方為了避免因此產生的糾紛,特在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此協議。
此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外孫名稱:
身份證號:
指定監護人行使權利
前面已提及,人民法院亦可成為指定監護人的機構,但這是基于當事人提起訴訟而實現的。而且,依照《民法通則》、《意見》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只有在以下兩種情況的訴訟中才能行使指定監護人的權利:
一種情況是被有關組織指定為監護人的人對指定不服而提起的訴訟。
另一種情況是:原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了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有關人員或者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監護關系的。
人民法院在上述兩種情況下為有關當事人指定監護人時,根據《意見》第十四條的規定,可以將《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項或者第十七條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
(五)項目規定視為指定監護人的順序。這一規定使人民法院的指定明顯區別于有關組織的指定。根據《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三款和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有關組織為被監護人在其近親屬中指定監護人時是不受順序限制的。其次,人民法院指定的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而有關組織在為被監護人指定監護人中因不受順序限制,因而亦不適用這一規定。此外,在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過程中,《意見》還作了“被監護人有識別能力的,應視情況征求被監護人的意見”的規定等等。以上種種,都是法律對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所作的特別規定。
當有關組織即依法進入了為沒有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指定監護人的階段,既可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行使指定監護人的權力,又有義務根據所了解掌握的情況主動為當事人所涉及的沒有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指定監護人,直至依法作出指定的決定并通知被指定人。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識請上律霸網進行專業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怎么查看專利是否已經變更了專利權利人
2021-03-07車禍評殘需要多少錢
2021-01-09給了贍養費能分到遺產嗎
2020-11-27父母去世之前能繼承房產嗎
2020-11-24證券監督管理權限
2021-02-14擔保合同約定不明確該如何擔責
2021-01-06簽約后沒幾天就離職要扣錢嗎
2021-03-11如何終止勞動合同
2020-12-26勞務合同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2020-11-21干15天辭職有工資嗎
2020-11-1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舉證責任(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
2021-03-01負債與勞動糾紛如何區分
2021-03-21使用假學歷如何處罰
2021-02-13什么是人身保險合同
2020-11-18開車撞死人保險怎么理賠
2020-11-11保險公司賠付交通費嗎
2020-12-20離婚后保險受益人可以變更嗎
2020-12-31論責任保險中第三人的保險金給付請求權有什么規定
2021-01-11旅行社合作協議書包括哪些內容
2020-11-25拆遷房的房產證怎樣改名
2021-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