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的人身監護權與親權中的身上照護權的內容基本相同,具體包括:
(1)住居所指定權。未成年人不得隨意離開監護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權利由監護人行使。對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還請求權。當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誘騙、拐賣、隱藏時,監護權享有請求交還被監護人的權利。
(3)被監護人身份行為以及身上事項的同意權。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獨立行使身份行為和獨立決定身上事項,必須經監護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職業的許可,法律行為的補正等,都由監護人為之。
(4)扶養義務。這一義務源于親屬權的義務,監護人應當為被監護人提供扶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但被監護人有財產的除外。對被監護人無法定扶養義務之人,不承擔此項義務。
(5)對被監護人監督、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被監護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監督的權利和義務,與親權的內容相同;被監護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監督的權利義務有特殊的內容,除了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還負有監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監督不力,被監護人侵害他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監護人應承擔賠償的義務。如果是單位擔任監護人的,《民法通則》規定不承擔此項賠償義務。
(6)對于精神病人的特定護養、救治義務。應根據具體情況,對被監護人進行醫治,促使其康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手房買賣步驟是什么
2021-01-26掛牌公司如何分立
2021-03-18公示催告申請后幾天催告
2020-12-05酒店停車場車輛損壞責任如何認定
2021-01-05在外地能不能辦理結婚手續
2020-12-13兒媳女婿有贍養義務嗎
2020-12-11強制執行的程序是什么
2021-02-15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刑
2020-11-28該怎樣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2021-02-01抵押物變現后怎么提存
2020-11-15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費是多少
2021-02-15暫住證過期了重新辦都需要什么材料
2020-11-29實習期間因工作導致腰間盤突出屬于工傷嗎
2021-02-28發生勞動糾紛勞動者如何維權,勞動者維權時的注意事項
2020-12-06員工怎么辦理辭職,單位辭退員工的程序是怎樣的
2020-11-23國內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貨物范圍
2021-03-09淺析國際旅游島背景下有關農用承包地制度
2021-02-06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拒賠案件
2020-12-27本案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公司應否賠付
2020-11-21只因遲延理賠 多付5.5萬
2021-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