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應當如何處罰
一、什么是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是指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了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
本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區別。兩罪均為過失犯罪,其最主要的區別在于:
(一)客觀方面,本罪必須具備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的行為,且這種事故隱患是不符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造成的,而重大責任事故罪主要是企事業單位職工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行為。
(二)本罪是單位犯罪,個人作為單位的負責者承擔責任;而重大責任事故罪是個人犯罪,由本人直接承擔責任。
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如何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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