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庭后刑事案件需要多久結案?
開庭后刑事案件一般需要2個月才能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二、刑事案件審查起訴階段的時間是多久?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2、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該條對審查起訴的期限以及改變管轄后審查起訴期限的計算,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一規定是長期審查起訴經驗的總結,是符合準確、及時辦案要求的。
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3款的規定:對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也要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刑事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時間是沒有準確的答案的,但是開庭后結案的時間受到法律制度的限制,刑事案件結案的標志應該是最終有,有罪是或者無罪的定論,在這個過程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肩負的職責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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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學士學位,現執業于湖北省規模最大之一的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湖北省律師協會會員,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自從事法律工作以來,始終秉持“專業、專一、專情,為您的事而專”的執業理念,以深厚的法學功底為依托,以豐富的辦案經驗為拐杖,以當事人最大利益為導向,為當事人提供辦案最專業,服務最美好,最優質的法律服務。執業以來以專業化、品牌化、團隊化為發展方向,致力于致力于勞動、人損、建設工程領域的理論和實務研究,并辦理了大量的勞動爭議、人損、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為當事人提供了全方位專業法律支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誠信、責任的品質提供專業、高效的服務,獲得了當事人的信賴和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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